“民间执业全以契券为凭”──从契约层面考察清代江南土地产权状况

发布者:历史研究所发布时间:2001-01-03浏览次数:43

出自:《史林》2001年 第1期(总第61期)

“民间执业全以契券为凭”
──从契约层面考察清代江南土地产权状况

马学强

  明清时期,江南作为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商业发达,市镇繁荣,“经济因素”在一些城镇表现得十分突出。特别是到了清代中叶,随着人口增加,商业贸易的扩大,江南城乡置产之风盛行,“凡置产业,自当以田地为上。”①商品经济的发展,物品集散,人员往来,土地买卖、租赁现象日益频繁,由此引发了地权急速转移,往往不及数年而易其主。伴随这种趋势的扩大,私人土地所有权逐渐成为江南城镇土地所有权构成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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