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典、私祀与淫祀:明清以来苏州地区民间信仰考察
王 健
[提 要]明清时代苏州地区的神灵大致可分为三类:即祀典之神、私祀之神以及淫祀。祀典神的存在体现了统治者神道设教的良苦用心,是利用民间信仰辅助统治的手段。祀典而外则存在着大量的民间私祀,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它的存在使得国家与民间社会在信仰领域中较少正面冲突,形成了一个比较广阔的缓冲带。但是民间信仰作为民间社会的一部分,却又决定了它必然与国家正统处于相对立的地位。当它对现实统治秩序产生威胁或有可能颠覆正统理念时,国家便会加以干预、纠正,如果事态持续发展,神灵便可能遭到禁绝。
[关键词]明清 苏州 民间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