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廷顿理论与“新权威主义”
――读亨廷顿的《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
陈克艰
有一篇声称为新权威主义“壮行”的文章,形容新权威主义像一个“奇怪的精灵”,“拍打着翅膀,已然穿过思想界的森林”。于是,我们头脑中立即升腾起读《共产党宣言》时的那种庄严感(想必这正是作者所追求的效果)。当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宣告世人“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时,共产主义理论在他们手中已具备相当的规模和气象;可惜新权威主义模仿来的石破天惊的文章之“起”,却缺乏起码的理论力量来继续它的“承、转、合”。新权威主义的高论不能叫人佩服,不独因其与人们的感情不相应,更由于它自身理论上的疲软。把新权威论者津津乐道的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的那本大著《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老实读了一遍后,我更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反差:一边,亨廷顿的理论确实体大而虑周,思深而意远;另一边,新权威主义,则最好也不过是亨廷顿理论的极度简化、走样的抄袭和对中国情况的幼稚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