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古感今
――历史所党总支的一次党员组织活动
12月4日,社科院历史所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来到江苏昆山市千灯镇进行考察学习。在千灯镇大唐村村委会礼堂,历史所党总支书记芮传铭同志给大家上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问题》的党课。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后所面临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芮传铭书记利用自己在党校所学,结合平时的思考,分别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我们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统一思想,并从行动上予以落实,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课后,历史所党总支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涌现的积极分子进行了表彰。接着,党员们观看了关于大唐村村办企业基本情况的录像,村领导向大家介绍了党组织带领广大村民共同致富的经验。在大唐村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大家还参观了现代化的村民活动中心、世界广场和生态农业园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午饭后,大家驱车前往古镇千灯,参观古代著名思想家顾炎武的故居,并瞻仰了顾炎武墓。
千灯之行,党员们接受了一次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教育,不仅听了一堂生动精彩的党课,切实感受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气象,也体验了江南水乡千年古镇的独特风情。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党员对于古镇与新农村的和谐、自然生态与现代农业的和谐、传统与现代化的和谐、发展与保护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类与自然的和谐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们历史研究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