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与中国次文化研究――50周年院庆暨历史所2008年系列学术报告之三

发布者:历史研究所发布时间:2008-07-07浏览次数:85

乞丐与中国次文化研究
――50周年院庆暨历史所2008年系列学术报告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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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3日,美国乔治亚州理工大学历史系卢汉超教授应邀在历史所会议室为全所同仁作了一场题为“乞丐与中国次文化研究”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周武研究员主持。熊月之副院长及20余位学者出席。卢汉超教授是著名的上海史研究专家,其著作《霓虹灯外:二十世纪初日常生活中的上海》率先将上海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作为考察对象进行研究,该书出版后好评如潮,并于2001年获得美国城市史学会两年一度颁布的最佳著作奖。

  在这次学术报告中,卢教授的学术兴趣从常被忽视的普通市民延伸到更容易被遗忘的人群――乞丐。对于乞丐的研究,卢教授所关注的范围不限于上海一隅,而是将视野扩展至全国,从汉文化浸染甚深的中原地区到满蒙回藏等少数族地区,从偏僻的小城镇到现代化的大都市。视野的扩大,与相关史料的零散性有关,但更重要的则是卢教授意欲借此一考察纠正施坚雅的区域研究模式及当今盛行的地方史学的偏颇。在卢教授看来,中国各区域的地方性特征固然明显,但作为统一的中华文化,其共性是要大于各区域的个性的。具体到乞丐文化,由于求生手段与方式大致相同,决定了乞丐文化在全国的一致性远远超过地方性色彩,例如全国各地差不多都有丐帮组织的存在。

  卢教授认为,与堕民、蛋户等“贱民”不同,乞丐在中国向来被认为是正常社会的一部分。某种程度而言,乞丐文化就是“关于贫穷的文化”。在这一点上,中国的乞丐文化显示出了与其他文化的不同。在其他文化中,乞丐作为贫困不幸的象征是恒定的绝望的;而在中国,关于乞丐的想象经常可以和孔子、释伽牟尼、韩信、朱元璋等人物联系在一起,表达了对贫困不幸的乐观态度和一丝希望。卢教授猜测,中国这种颇具特色的乞丐文化也许与科举制造成的中国社会的开放性和上下流动性有关。乞丐不属于“贱民”,因此也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因此也就从理论上具有了向上跃升的可能性。

  卢教授还通过国家对乞丐的政策探讨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对于乞丐,官府一般是没有任何救济政策的,但通过对乞丐组织的默认、支持,乃至于暗中接济,使得大量乞丐得以生存下去,例如清代很多地区的官府都默许乞丐组织向商铺征收丐税。可以说,官府通过这种方式,将本应由国家承担的一项重负转嫁给社会承担了;与此同时,官府还可以通过丐帮组织对流民进行控制。

  最后,卢教授探讨了乞丐文化在中国的延续性问题。从清朝到民国,乞丐文化表现了非常强的延续性,关于乞丐文化的很多名称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乞丐文化的本质特色依然如故。

  卢教授的报告引起与会学者的极大兴趣,纷纷提问参与讨论。周武认为,卢汉超教授的报告生动而清晰地介绍了他的新著《中国乞丐文化史》中的一些核心观点,这些观点直接从相关史料的解读而来,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其中关于乞丐文化在全国的一致性远远超过地方性色彩,以及乞丐文化的延续大于断层的看法,尤其具有启发性,可以说是“以小见大”的一个范例。张剑副研究员认为,这些关于乞丐的史料大都出自于主流文化精英之手,其所表达的乞丐文化实质上还是主流文化的一种。卢教授回应表示,他对这一点有清醒地认识,因此在史料的解读中,十分慎重地对乞丐自身的态度与主流文化精英的态度进行了区分。此外,与会学者们还对乞丐的自我认识、乞丐组织丐头权威的来源、乞丐从事公益事业及其道德形象的建构、乞丐组织与下层公民社会、乞丐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变异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地探讨。

(历史所冯志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