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茗《论清末新政时期的行政改革》

发布者:历史研究所发布时间:2009-08-20浏览次数:14

出自:《史林》2009年第4期(总第114期)

论清末新政时期的行政改革

李志茗

 

[摘 要]清末新政时期的行政改革是继洋务时期和戊戌时期行政改革之后的晚清第三次行政改革。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由最初的行政机构的调整发展到行政体制的创新转型,逐步走向深化。改革确立了符合立宪政体的近代行政体制,成为晚清宪政改革之前驱,可以说实现了巨大的跨越,是晚清政治发展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然而,改革立新制而不易旧人,又不能正确处理由权力重新配置所引发的各种利益之争,最后以失败告终,并导致清王朝的覆亡。清末新政时期行政改革的失败表明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过程,要取得成功,除了内外的驱动、领导的支持、适宜的方案以及高超的政治技巧、合适的改革策略之外,还需抓住时机,把握时势,任用贤才,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关键词]清末新政;行政改革;制度创新

[作者简介]李志茗,副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2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