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历史所举行本年度第二次学术报告会,分别由王敏研究员和蒋宝麟博士报告,陈磊副研究员主持。
王敏研究员报告的题目是《费唐报告的命运》。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继续推动废除不平等条约谈判,交涉的中心问题是废除列强在华治外法权。英国等列强先承诺废除治外法权,这意味着上海租界将失去存在的依托。因此租界方面自然不肯坐以待毙,主动寻求出路。在一个国际性的民间组织太平洋国际学会的推动之下,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邀请南非法官费唐以专家身份来沪调查租界问题,为租界的未来提出建议。1930年1月,费唐来沪,历时一年多,完成费唐报告四卷。报告回顾租界历史和现状,为租界的未来提出建议。主要内容是上海不能立即交还中国,要设立一个长达几十年的过渡时期,待条件成熟后再交还中国。理由是目前中国还不是一个现代的法治国家,不具备管理上海这样一个现代都市的资格。与此相适应,治外法权要在上海保留不确定的时期。这个建议尽最大可能维护上海租界和外侨的利益,但是最有可能支持这个报告的英国政府和工部局均为采纳,因此报告最终不了了之。费唐报告为何是这样一个结果?王敏的报告主要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从上海公共租界当局、英国方面以及中国方面对待费唐报告的态度,叙述费唐报告遭遇的命运,由此透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国际格局变动下的中英关系。
张秀莉副研究员随后进行评论。她认为《费唐报告》是研究上海租界史以及中英关系史一份重要的历史文献,但目前研究界知之甚少,利用者更鲜,因而这一研究极富开创意义。评论人对《费唐报告》的相关历史背景进行了阐发和补充,并指出报告人应在论文中较完整交代费唐的观点,涉及的“列强”不仅要考虑到英国,也要兼及美国和日本。
蒋宝麟博士报告的题目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格局与大学“再国立化”》。他指出: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国家财政方面实行重大改革,重新规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划分,力求全国财政统一。与此同时,由于相关政治和经济因素的限制,大部分所谓“国立”大学的经费仍延续旧制,由省财政负担。但在新的财政格局之下,国立大学经费收入的指定税项由之改变,从而直接影响了经费数额的稳定性。该报告以抗战前中央大学教育经费为个案,认为1921年在江苏省会南京成立的国立东南大学有“国立”之名,从江苏省的“国款”中支取经费。1927年东南大学改组为中央大学,由江苏省财政负担省内国立大学经费的规定仍然得以延续。但由于承担省内教育经费的税项名目改变,以及大学和省立中小学间关于经费数额分配的矛盾日益加深,直接导致中央大学的经费危机和教育危机。在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确定之后,国立中央大学反而失去了东南大学时代所享有的名义上的“国款”,造成其“国立”认同的紧张。
徐锋华博士对该报告进行评论,他肯定了选题的价值,认为报告中的“国立化”以及“政治与学术”的问题的内涵尚需深化。
报告和评论结束后,戴海斌、江文君、徐涛、施扣柱和张生等同仁就相关问题与报告人进行讨论,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见解。
历史所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