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法国外交部档案馆所藏的土地申请和土地契约档案,对学界关于法国领事馆契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初步得出以下结论:法国领事馆契是由法国领事和上海道台签发给在法租界区租地外国人的土地凭证。从第1号法国领事馆契,一直到1875年,其制式并未发生改变。这种制式与1847年颁发的最早英国道契并不相同,相反,却与1854年土地章程规定道契制式基本相同。法领事馆契与他国领事馆颁发道契的唯一区别在于,前者仅颁发给所有在法租界租地的外国人,无论国籍,而后者仅为其本国人颁发。
作者简介:牟振宇,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载:《史林》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