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汉超教授曾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就读和工作,后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他的主要研究领域集中在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和城市史,有《赫德传》、《霓虹灯外》、《叫街者》、《一个共和国的诞生》等多部专著,在《亚洲研究季刊》等西方主要学术刊物发表多篇英文论文,同时还主编了十六卷本英文“亚洲文化与习俗”丛书,并且是《Chinese Historical Review》杂志的主编。
此次讲座报告的内容“文革”前的民族资本家,是卢汉超教授最近关心的问题,他谦虚地称这只是他的“研究笔记”,很多目前还停留在提出问题阶段。1949年中共建立政权后,将资本家划分为三类:官僚资本家、买办资本家和民族资本家。前两类是革命专政的对象,而后一类则是统战的对象。但民族资本家的划分标准是很模糊的,如高家龙对刘鸿生的研究表明,刘鸿生对自己的身份曾感到相当困惑。(见高家龙:《资本家选择共产党中国――1948~1956年的上海刘氏家族》)而卢汉超关心的是这类民族资本家在1949年后的日常生活状况,是否是像一般人认为的那样十分悲惨,或像海外一些回忆录描写的那样一团漆黑。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来看,1949年底中国工业产值的36%出于上海,1956年公私合营时上海的私营业主虽然数量仅为全国的5%,但当时全国私营资产的一半在上海。1964年,全国每月拿定息300元以上的资本家1004人中,937个生活在上海,事实上当时高薪资本家的人数远不止此数。因此,聚焦上海民族资本家生活状况是十分自然的。
毛泽东对资产阶级法权的关注由来已久。1958年,张春桥在上海《解放》第6期发表《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1958年10月13日被《人民日报》转载,并由毛泽东亲自撰写了编者按,表示“我们认为张文基本上的正确的”。此后毛泽东多次谈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但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在“文革”前的十七年间,资产阶级享有的特权基本延续,卢汉超认为,因为统战政策执行较好,而且没有战争、黑社会敲诈和恶性通货膨胀等,上层民族大资本家的生活基本没有变化,甚至更加平静富足。
一些回忆支持了他的看法。如“水泥大王”徐美峰的女儿徐令娴回忆,她高安路1号的家被作为“样板房”,经常接待外宾,房屋保持得很好。程乃珊回忆当时资产阶级子女以戴雷朋眼镜、骑兰苓自行车、用朗生打火机为时髦。一位资本家华(音)先生曾一次性给一位儿子的朋友5万美金,希望他以后能在自己有难时帮扶一把;另一位严姓资本家感到钱用不完,1962年因为小事就在国际饭店开了17桌请客,每桌花费100元。在《洛杉矶时报》、《纽约时报》上,也能找到类似报道。如一位记者在1964年访问中国,他的资本家朋友开着捷豹车来接他,并带他参观了自己的工厂。虽然这些场景可能有安排的痕迹,但确实表明中共对待资产阶级与苏联不同,并未完全剥夺他们的居所和产业。
同样,“文革”前,在对待所谓“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方面,中共也十分宽容。如著名翻译家傅雷,在儿子“叛逃”、自己被划为“右派”的情况下,仍过着较为优渥的生活。因为不愿意用笔名出版作品,人民文学出版社也愿意预支他稿费。
卢汉超认为,这一阶段民族资本家尤其是上层资本家生活状况较好的原因,是因为中共的执政要比想象的更灵活机动。建国初期,刘少奇到天津等地讲话,认为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资本主义少了工人就要受罪,这是当时中共上层包括包泽东的想法。毛在思想深处希望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但在实际工作中清醒地知道中国需要一定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1956年全国工商会议上,毛泽东特别指出要照顾好资本家尤其是大资本家,并且认为将荣毅仁这样的大资本家家庭照顾得很好。1958年,毛泽东还说“资产阶级法权有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时代是有用的,必须保护,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把它打得体无完肤,会有一天我们要陷于被动,要承认错误,向有用的资产阶级法权道歉”。
因此,这一时期资产阶级的特权不是他们争取得来的,是因为中共的统战政策执行得较好。而对大资本家来说,他们既然无法摘除“资本家”的帽子,转而希望在经济上得到补偿和利益。
接下里,卢汉超教授希望进一步探讨资产阶级如何利用中共的统战政策和自身的优势(如拥有技术)等,与中共政权合作,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报告完毕后,卢汉超教授还就大资本家与中小资本家的生活状况有何不同、大资本家的生活是否有特殊海外供应渠道、大资本家生活对当时社会的影响等问题与听众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