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卫教授首先从儒家的“孝道”思想入手,通过对《太函集》中记录的徽商长公先生治丧、经商的故事,得出治丧也是处理家庭财产的一种方式以及维护父亲的声誉也是尽孝的一种要求等结论。并且从对长公先生因为尽孝而获得当地富商大贾的资助的角度出发,提出“孝即信用”的观点,认为商人秉持孝道其实解决的是信用的隔代继承问题,这对“法人”出现之前的商业发展非常重要。之后,从讲解祠堂、家庙的源流演化以及祭祀祖先的仪制入手,科教授着重分析了在处理财产方面宗族所具有的“法人”特征。然后,科教授又从祠产管理的角度出发,介绍了财产管理方式从“报功最”到采用会计制度的演化,指出“孝”解决了宗族财产的来源,而随着族产的增多,其管理也逐渐采用现代化的会计制度。最后,通过介绍“公司”一词在华人世界的出现和传播,以及《公司法》在中国的发展,科教授提出宗族实际上就是股份公司,“孝”促进了明清以来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观点。
讲座结束后,所内科研人员叶舟、王健、江文君、叶斌、张秀莉、施扣柱等分别就“报功最”在江南地区的形式与内容、江南地区大族处理财产与华南地区的异同、江南与华南的宗族财产的产权架构、宗族与家庭的关系、“孝”与契约精神、江南与华南的时空差异对“报功最”的影响等问题与科大卫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