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历史研究所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历史所成立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总支委员组成,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指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历史所成立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负责实施面试。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A类地区考生国家线。本所将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按照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在一志愿专业合格生源不足情况下,符合本所调剂标准等条件要求的考生择优补充进入复试名单。考虑到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并接受其他高校的复试,调剂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需求可以适当扩大。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根据上级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6年历史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思想政治和品德修养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分)。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复试合格线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录取排名。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本所将按照初试成绩(按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招生计划分类确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合格线(60分),不予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招办审核。在各专业复试结束后2天内通知录取考生复试结果。全院复试结束后,经过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官网公告,所有考生按时完成后续工作后研究生院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

 

六、复试时间及形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33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417日,最终以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形式:根据上级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所实际情况,2026年本所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我所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具体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及相关流程等请参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sass.org.cn/1793/list.htm,有意申请参加我所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申请及录取工作。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录取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院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4871225(招生办)021-54908104(历史研究所)

监督电话:021-54908103(历史研究所)

电子邮件:lss@sass.org.cn(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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